供稿: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通讯员:李翔宇
11月27日,首届中国“一带一路”涉外法治高端论坛与第五届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法治论坛暨“一带一路”学院成立一周年活动顺利举行,活动由浙江外国语学院主办,浙外“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承办,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和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共同协办。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驻马来西亚原大使黄惠康,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上海市委法律顾问、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丁伟,浙江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陆剑锋,浙江省委政研室副主任马斌,浙江省商务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军,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陈先春及其他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等亲临现场。校内出席会议的领导有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宣勇,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安、柴改英及党校办、科研处等的相关负责人。会议由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张环宙主持。 校内外师生通过线上形式参与会议。
张环宙在主持时表示,“一带一路”学院的成立标志着学校迈上发展新征程,也体现了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决心。一年来,在各界的关心和指导下,“一带一路”学院茁壮成长,本次会议不仅是为专家提供“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法治领域学术交流的平台,更是请嘉宾们见证、检验“一带一路”学院一年以来取得的成果。
宣勇在会上代表学校致辞。他首先向与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为他们长期以来对学校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表示由衷感谢。他指出,浙外紧紧围绕国家和浙江发展大局,着眼浙江需要、比较优势和行业引领,狠抓重大机遇与战略规划,形成了浙外“三地四域”的战略布局和价值选择,并将“涉外法治”作为“十四五”期间学校“对外经济贸易”重点发展领域的一个优先发展方向。去年此时,在王文序副省长的见证下,“一带一路”学院正式揭幕成立。一年来,“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验班顺利开班,《关于破解浙江自贸区赋权扩区法治难题的建议》获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和时任省长郑栅洁的肯定性批示,第一届华侨华人论坛成功举办,《“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研究》书刊创作完成并将于今日首发,“一带一路”学院已结出不少喜人硕果。他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增强学界对“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的探究和思考,对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钻研和分享,帮助“一带一路”学院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打下更加厚实的基础。
陆剑锋在会上致辞,他表示,“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近些年来,省法学会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履责,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研究。特别是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经过七年发展,已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自贸区(港)专业智库。其牵头成立的中国自贸试验区法治智库联盟在服务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致辞中,他就如何更好发挥法学会平台作用,推动法治服务保障新时代改革开放谈几点看法。他表示,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传递涉外法治声音;二要加强涉外法治研究,服务改革开放大局;三要重视研究队伍建设,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马斌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载体。建设自贸试验区本质上是一场思想观念、开放格局、要素配置、体制机制的深层次变革。浙江坚持以“一带一路”建设统领高水平对外开放,奋力推进“一带一路”枢纽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当前中国的对外开放已进入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通过法治推动开放,营造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中国的涉外法律变革必将对国际法治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论坛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希望与会者提炼法治真命题,创造法治新理论,提出高价值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建议。
朱军表示,浙江外国语学院和浙江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一直以来积极支持我省的“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积极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修订工作,为浙江一带一路建设和自贸区改革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对学院提三点希望: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夯实“一带一路”学院现有建设成果,提高建设质量;二是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积极发挥在国别环境研究、法规政策咨询等方面优势,在探索丝路学院和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建设道路上主动作为,贡献“一带一路”学院的智慧和力量;三是加强创新,积极谋划,要围绕新发展理念,聚焦新发展格局,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合作领域,为服务建设“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持续注入新动能。
陈先春指出,依海而生的浙江统筹考虑和谋划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共建“一带一路”,将全省域打造成海陆通达的重要枢纽。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也逐渐显现。两个论坛分别对应了法治与开放、法治与改革这两个重大命题。一年来,“一带一路”学院务实进取,打通象牙塔内外,正在国家和浙江最需要的场域中做接地气的学术研究。未来,希望浙外以及“一带一路”学院能够深入地、全面地参与到社科联的事业中,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内容及形式。
《“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研究》书刊首发仪式将开幕式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宣勇与柴改英共同为书刊隆重揭幕。该书刊由黄惠康大使担任编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教授担任编委会首席顾问,丁伟主任担任编委会顾问,李安副校长担任编委会副主任,陈利强教授担任编委会执行主任兼主编,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知名学者担任编委会委员。
书刊出版方——人民出版社法律编审茅友生通过视频发表贺词。他表示,学界有所呼,出版有所应,《“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研究》书刊的出版恰逢其时。书刊包含31位作者创作的23篇论文,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他将书刊的特点总结为开创性强,将“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统筹研究,彰显战略性和前瞻性;体系性强,书刊形式新颖、涉及面广,体现极强的逻辑性;应用性强,6个部分的内容结合了“一带一路”建设新进展,为实务部门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希望学院能够在“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两座书山之间搭起坚固的桥梁,努力探究“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构重大命题并取得更多成果。
开幕式之后,会议进入主旨报告环节,该环节由副校长李安主持。黄惠康大使、丁伟主任分别以《加强”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的融合研究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及其对上海自贸区立法的影响》为题发表主旨报告。
黄惠康在报告中提出,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涉外法治”概念的内涵,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二者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黄惠康随后详细阐述了“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研究中的几个最新关注点,包括“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海外利益全方位拓展,“海外中国”加速形成;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投资风险在积累和显现;绿色低碳转型”政策加速发力,“双碳”压力加大。最后黄惠康对“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建设的融合研究提出了展望。
丁伟在报告中阐述了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背景,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的发布。随后,丁伟比较了浦东新区法规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关于“变通适用”法律制度的异同,提出了其中六个值得关注的要点。最后,丁伟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立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应对方案。
学术研讨第一阶段,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沈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鸣、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边永民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杜玉琼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永红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锋教授、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吴卡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郭德香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张建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李璐玮围绕“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主题进行学术交流。
第二阶段,海南大学法学院刘云亮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李建忠教授、青田县人民法院三溪口法庭庭长黄觉晓、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教授、《温州大学学报》杂志社社长缪心毫、舟山市贸促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李进城、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首席律师林芳、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陈豪博士、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汪珍博士、我院讲师金梦博士、谭艳博士、博士研究生邱畅围绕中国特色自贸区(港)建设法治研究和“一带一路”文化研究进行学术交流。
本次论坛交流主题涵盖了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涉外仲裁、“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使命、自贸港竞争法治创新、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等。
学院执行院长陈利强对论坛进行总结,他指出,本次在线会议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论坛名称高端,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二是论坛主题前沿,研讨改革开放法治;三是在线嘉宾众多,多为跨界跨域行家。他表示学院将每年在人民出版社推出《“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研究》并举办两个论坛,持续关注中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需求、制度供给和理论支撑,为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的学术贡献。
论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