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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期“一带一路”涉外法治沙龙顺利举行

发布者:  时间:2022-11-09 17:34:23  浏览:

10月18日,第21期“一带一路”涉外法治沙龙在望院D124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是“什么是法律&如何学习法律”,沙龙由2021级“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验班班委王清洋同学主持,主讲人是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教于浙江工业大学的陈豪博士。

什么是法律?相信每一个初次接触法律的同学都会对此感到疑惑。

陈豪老师首先引用《管子》“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解释了古人眼中的法律。然而现实与理想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落差。陈老师从实验班的国际型人才导向课程出发,与实验班的同学们探讨了国际法的理想与现实的问题。陈老师通过“东风、白杨、民兵”这个比喻形象地阐释国际法目前的局势,他认为当国际社会存在“信任的骨牌”,那么国际法的实操性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

为了让同学们感受生动形象的法律世界,陈老师分享了自己在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期间遇见的一些有趣的民事纠纷案件。通过陈豪老师风趣幽默的讲述和精准独到的法律见解,同学们发现法律不仅仅是书面上复杂严谨的法条,还是灵动多变的社会生活的缩影。

如何学习法律?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每一个法律初学者。

陈老师指出,我们第一个需要树立的意识是“规则思维”。因为“规则思维”象征了一种可预见性,这种可预见性也是法律人所追求的。人情社会中,直观清晰的可预见性可以带来社会的稳定。而就国际社会的影响来看,由规则意识引申的“信任的骨牌”甚至可以影响国际局势的走向。第二个意识则是“批判思维”,而这个意识的培养需要每一个同学广博深厚的知识积累,陈老师勉励大家走出自己的“舒适圈”,学习更多的知识达到“批判思维”的境界。最后一点是“求知思维”,陈老师希望大家能保持好奇心与求知欲,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培养问“为什么”的能力,成为善于思考的法律人。

同学们不仅仅被陈豪老师深厚的法律修养折服,也被他丰富的知识储备深深吸引。最后,所有参与讲座的同学与陈豪老师合影,沙龙在大家满是收获的喜悦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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