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十周年暨自贸试验区
建设十周年系列活动
“一带一路”涉外律师培训
5月25日,浙江省2023年度“一带一路”涉外律师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浙江外国语学院举行。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柴改英出席并致欢迎辞。浙江省律师协会专职副会长、“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主任陈三联出席并讲话。本次培训由浙江省司法厅、“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主办,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和继教学院、培训学院承办。来自全省11个地市从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参加本次培训。浙外涉外法学青年教师、“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验班学生代表等参加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由“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执行院长陈利强主持。
柴改英指出,近年来,浙外紧密对接浙江开放强省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重要窗口”建设等,着眼强化特色、彰显优势、错位发展,形成了“三地四域”战略布局,并将“涉外法治”作为重点发展领域的优先方向之一,统筹整合全校多语种、多学科特色优势资源,形成服务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学科研究合力和资源优势。开设“一带一路”涉外律师培训班,是我校首次承担全省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体现了浙江省司法厅和涉外法律服务行业对我校的高度信任和支持。本次培训是浙外优化整合校内外优秀培训资源、深化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提升服务“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能力的一次重要尝试。学校将持续打造具有浙外辨识度、体现浙外特色与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高地,为浙江省打造具有省域知名度、全国影响力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品牌贡献浙外方案。
陈三联指出,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暨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也是浙江省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的首年。举办“一带一路”涉外律师培训班,是顺应国际国内潮流的一次全新探索。希望学员们要学有所思,准确理解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意义;要学有所获,切实增强涉外律师必备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要学有所用,有效发挥涉外律师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当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供应商”,用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大平台”。
据悉,本次培训课程为期三天,授课专家包括涉外领域知名专家及资深律师,培训内容涵盖了新型国际关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与文化、中国文化“走出去”、自贸区(港)法治和“一带一路”涉外法治、AI与涉外律师职业发展、涉外法律实务等。
培训班旨在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学员们跨文化沟通能力和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我省加快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一带一路”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而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