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由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创新发展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外国语学院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承办,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协办。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吴卡,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勇,温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缪心毫,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法学学科专业负责人张永亮,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娄建江,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陈豪,我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盛玲,特聘研究员、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沈芳君等出席本次研讨会。
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我院执行院长、国际法教授陈利强主持,我校科研处处长马新生作欢迎致辞。马新生处长对莅临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我校的发展历史、科研成果以及我院的设立与建设发展作了充分的介绍。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作开幕讲话。董服明主任对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他指出,设立专业委员会在内容上要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或重合,要以问题为导向,真正产生研究成果。
其后,与会专家就设立国别与区域法律、数字贸易规则、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等专业委员会提案进行了说明与讨论,从国家战略、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等各方面详细阐述了设立各专业委员会的依据、必要性与重要性。
董服明主任对各位专家的提案作出点评。他强调,设立专业委员会要以学科的划分是否科学、是否有交叉重叠、是否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围、符不符合主题等作为标准。陈利强教授则指出,设立专业委员会要坚持规范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我院特聘研究员,原湖州安吉法院院长沈芳君也结合多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对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提出了建议。经过深入讨论,会议初步明确了将要设立的专业委员会的数量和所属领域,并明确了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专业委员会设立的工作安排。
会议的第二阶段,与会专家围绕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工作机制创新展开讨论。经过充分讨论,与会专家一致同意建立新型年会机制,并采取“统分结合”的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推动研究会向高标准、有序化方向发展。
我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盛玲作会议总结。他表示,与会专家所提出的各专业委员会设立方案体现了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对服务政府与企业、产出有利于浙江省发展的成果等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盛玲提出,我校在语言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将来可在法律翻译等方面与研究会展开深入的合作和交流,也十分期待将来能与各位专家开展更多的学术探讨。
会议的最后,陈利强教授诚邀各位专家在11月底莅临我院揭牌仪式,并宣布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