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博达论坛第664讲、“一带一路”交叉学科沙龙第15期暨浙江数字自贸区建设专题研讨(一)在我院成功举办。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勇应邀来我校作了题为“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制模式”的学术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马光、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严红、我校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李霞博士等受邀参与了沙龙研讨,“一带一路”学院党总支书记盛玲、执行院长陈利强、党总支副书记杨立乾、相关工作人员等出席。
刘勇教授从“数字”的定义、跨境数据流动的应用场景、法律规制对象,对数据跨境流动及其法律规制进行深入讲解,并重点比较了中国、欧洲和美国三大经济体分别采用的不同的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模式。他指出,三种模式之间存在冲突:“中国模式”以实现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在数据本地化的基础上通过安全评估来输出数据;“欧盟模式”以确保个人隐私得到充分保护为基本导向,在此基础上有条件地允许数据跨境转移,并输出欧盟的数据保护标准;“美国模式”以保障数字贸易自由化为基本目标,要求取消各种有碍数据自由流动的因素,且各国只需遵守最低限度的个人隐私保护标准。他最后从中国国内立法调整、国际谈判(以WTO为视角)等角度提出,三大经济体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模式应当如何协调,并提出了对中国的若干展望。
陈利强作会议总结。他指出,本次沙龙成效显著,具有三大特点:一是聚焦高端话题,研讨前沿内容。目前,数据跨境流动受到政府和个人的高度重视,专业性深,涉及面广。二是选题实践性强,协调利益面广。三是刘教授运用了跨学科、比较、实证等研究方法,并将国内法与国际法统筹阐释,论证深入、全面。他还指出,学院正在深入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研究起草工作,目前已取得较大进展,《条例(修订)》中的数字贸易及法律规则也占据了重要地位,数据跨境流动及其法律规制将成为浙江自贸区赋权扩区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领域。
参会专家学者还就数字自贸区建设、国家数据安全等方面展开了热烈广泛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