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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强教授出任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

发布者:  时间:2020-10-16 16:42:20  浏览:

10月16日,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我院国际法教授陈利强正式出任我校“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执行院长。校党委副书记曹仁清,校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徐勇出席干部任职宣布会。

 

 

               

会上,徐勇部长宣读校党委任命文件,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71号文件,陈利强同志担任“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执行院长。

 



 

校党委副书记曹仁清作重要讲话,他指出,陈利强同志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积极进取,踏实肯干。任命陈利强同志担任学院执行院长,是校党委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经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曹仁清指出,“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是在王文序副省长的亲自关心下成立的,是学校贯彻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推进“浙外三地”建设的重要举措。10月14日,王文序副省长来校调研时专门听取了学院工作汇报,对学院成立半年以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对学院提出了科学谋划"十四五”,加强前瞻性研究,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特别是浙江省对国家战略的支持中更好发挥智库作用的要求。

曹仁清强调,陈利强同志赴任后,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不断锤炼“七种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把握岗位职责,团结和依靠全体同志,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推动学院的全面发展

 

     陈利强院长随后作表态发言。他说,我校正处于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聚焦“浙外三地”建设、全面谋划“十四五” 的重要时期。浙外“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三院统筹融合发展”是一项崭新的开创性事业。他必将用心用情、用功倾力,团结学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并践行“五个强院”(文化强院、人才强院、开放强院、创新强院、治理强院)的工作导向,奋力打造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学院治理团队,做到严一律己、清正廉洁。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学院实现高水平跨越式发展。

 

 

 

学院党总支书记盛玲在表态发言中说,坚决拥护学校党委的决定,对校党委对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学院发展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兄弟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和利强院长一道,团结带领学院全体师生,大胆创新、真抓实干,为实现一个“人人进学科,个个搞科研”的奋发有为的新型学院而努力,为浙江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贡献浙外智慧,彰显浙外力量。

 

 

学院全体教师出席了此次干部任职宣布会。

 

 

陈利强院长个人简介:

   陈利强,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现任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执行院长,国际法教授。曾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与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等。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中国法学会、浙江省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十余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国特色自贸区(港)法治建构论》和《美国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研究》等个人专著;在《国际贸易问题》、《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等全文转载;先后获奖十余项。

供稿: 李翔宇

摄影:吴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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