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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强教授出席四川省法学会“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 2021年学术研讨会并做主旨演讲

发布者:  时间:2021-10-24 15:16:04  浏览:

10月24日,“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执行院长,国际法教授陈利强赴成都出席由四川省法学会“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主办,四川大学法学院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共同承办的四川省法学会“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2021年学术研讨会。会议由四川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党委书记何继业主持,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侯太平代表致辞,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黄惠康,四川省法学会学术部负责人赵恒伟,四川省委办公厅、高级人民法院等政府实务部门领导以及来自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上,陈利强以《中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涉外(国际)法治建构论》为题作主旨演讲。


在主旨演讲中,陈利强首先介绍了“一带一路”涉外(国际)法治建构命题的缘起。他表示,这一命题是建立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地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倡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之上,当前中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亟需高水平法治建构,即涉外(国际)法治建构。他从实证分析、三维评析两个角度分析了“一带一路”法治化道路及理论进路,并阐释了中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涉外(国际)法治的理论构建。


陈利强对当前的研究进行了总结,认为在国际法视角下“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合作)论与国际法与国内法双重视角下“一带一路”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良性互动论各有不足,但国内法/涉外法视角下“一带一路”涉外(国际)法治建构论可以为理论构建提供参照和指引。他强调,中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涉外(国际)法治,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深入剖析“一带一路”涉外(国际)法治建构的理论基础,研究提出“一带一路”涉外(国际)法治建构的总体构想。


陈利强的主旨演讲引起了在场专家学者的共鸣,会后他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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