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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暨“新时期国际经济法的变革与发展”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农林大学举行

发布者:李翔宇  时间:2021-06-01 08:53:12  浏览:

2021年5月29日,2021年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暨“新时期国际经济法的变革与发展”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农林大学举行。会议由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承办,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协办,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赞助。浙江农林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吴家胜、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徐宜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翁国民、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教授陈利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院长张磊,及来自河北大学、天津大学、上海海关学院、南京财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省内外高校的专家学者,《法律适用》、《国际商务研究》、《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海关与经贸研究》等学术期刊的编审专家,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天册律师事务所等律所的实务专家共百余人参与了此次会议。

浙江农林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吴家胜在开幕式上发表致辞,他介绍了浙江农林大学的科研发展情况,并对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在新冠疫情大流行的新形势下,探讨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发展与变革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希望在座专家借此机会互相交流,博采众长,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产出新的理论成果。


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徐宜广随后致辞。他指出,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国内外新形势为包括国际经济法学在内的我省法学学术和实务研究带来机遇和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目标定位,发挥专业优势,团结带领全省广大经济法学研究者,凝练浙江智慧,提供浙江办法。广大学者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八八战略”,为浙江的“重要窗口”建设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他对研究会提出三项建议: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开展学术研究,开启全面依法治省的新征程;三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年龄结构合理、科研能力突出的科研团队。


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教授陈利强在致辞中表示,按照中国法学会“扛重活、有特色、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研究会将积极参与中国涉外法律斗争,服务“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等,为“加快形成法治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浙江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服务和保障,为积极服务开放强省,参与建设“重要窗口”多做贡献。他对研究会的创新与发展提出期望,希望研究会做到以下三点:坚持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进一步完善研会机制,更好汇聚专家智慧;强化问题意识,聚焦研究成果。

   钱宏伟代表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致辞。他介绍了律所的基本情况,代表律所表示了对国际经济法研究,尤其是浙江省内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关切。他提出,前湾律师事务所十分期待与专家学者进行更广泛的合作,成为探讨国际经济法变革与发展的实践基地。在论文颁奖环节,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翁国民教授宣布获奖名单,共有四十多篇优秀论文获奖。

会议随后进入主旨报告环节,该环节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勇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教授,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执行院长陈利强教授分别作主旨报告。

孔庆江 《美国对中美第一阶段协议的评估及其后续影响》。他指出在当前中美双方的贸易往来情况、国际局势和新冠疫情等的综合影响下,恢复正常中美贸易关系尚未可预见,未来可能存在更多挑战。

 彭岳作《数字贸易治理的法律规制语境及其未来》报告。他从问题的提出、法律规制语境、数字规制的困境、贸易规制的限度、结论几个方面分享了他对于数字贸易治理的法律规制语境及未来的思考和看法,认为数字贸易治理应以国家作为主导进行规制,而不是任由利益相关多元体进行规制。

陈利强《中国特色自贸区(港)法治保障创新论--以浙江与海南为例》。他从中国特色自贸区(港)建设思路、路径及其模式化、“三层次联动推进模式”的浙江创新和“特别授权法模式”的海南实践三个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他认为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面临着共性体制难题,破解难题需要坚持“事权法治制度环境一体化”的方略和路径,确保“赋权、调法、建制、营商四位一体高度统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院长张磊教授、《法律适用》编辑胡云红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梁开银教授、《国际商务研究》编辑部主任金孝柏、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杨福学围绕主旨报告进行了简单的讨论与点评。

专题讨论环节由温州大学期刊社社长缪心毫和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吴卡主持,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河北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的专家学者,《海关与经贸研究》期刊、京师律师事务所(上海)、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编审专家和法律从业者先后发表主题发言,主题涉及集团仲裁、“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欧美叠加生态系统服务补贴、自贸区建设、国有企业国际新规、跨境电商、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等各个领域。(我院特聘研究员、《浙江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课题组成员参与发言。我院特聘研究员沈芳君作了题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问题思考》的主题发言。)

浙江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马光,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马永双、贾爱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院钱旭、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杨立乾等针对主题发言进行讨论与点评。

总结致辞环节,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朱红东向与会专家、浙江省法学会及各界对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的指导与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国际经济法研究未来必将受到更多的关注,望广大学者做强国际经济法研究,探索法律与其他学科的交叉途径,将法学的“道”悟深悟透。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勇作为下届年会承办方致辞。他简要介绍了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向与会专家发出诚挚邀请。

研究会会长陈利强将此次会议特点概括为六点:主旨报告前沿、专题研讨深入、论文水准较高、参会专家众多、办会层次提高、学术氛围浓厚。他代表研究会向各界的关心与关注表示感谢,并介绍了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强调研究会将在各专业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和各界的支持下不懈前进。

陈利强宣布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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