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第六届海丝港口国际合作论坛在宁波洲际酒店举办。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执行院长、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利强教授受邀参加论坛并作主题演讲,学院浙江“一带一路”重要枢纽研究创新团队成员参与相关活动。 此次论坛由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指导,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航海学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中国港口协会共同主办。来自全球港口、航运、港航服务、国际物流、临港制造等领域的领导、专家与会。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水运局局长李天碧,中国航海学会会长、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何建中(线上)等领导为论坛致辞。论坛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签署和自由贸易区建设等重要政策条件对港航业发展的影响, 共同探讨如何在新规则下开展港航国际合作的有效途径, 为参与论坛的港航学术界人士提供交流平台,帮助港航领域研究人员了解学术前沿动态。论坛上发布了《全球港航共应时变、共克时艰、共商时策之宁波宣言》、《全球港口美誉度报告(2021)》等。论坛包含一场主论坛、一场高层圆桌会议和四场平行专题论坛。
会议现场
图为团队成员代表参加平行论坛
当天下午,四场平行论坛之一——新规则·港航合作发展专题论坛召开。该论坛由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承办,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真虹教授主持。陈利强在论坛上作题为《共同谋划建设长三角自由贸易港的设想》的主题演讲。他主要从谋划共建长三角自由贸易港的战略意义、系统性支撑框架、国别考察、核心政策和制度体系四个方面进行陈述。
陈利强认为,谋划共建长三角自由贸易港从涉外(国际)、国内、长三角、浙江四层面来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谋划共建长三角自由贸易港的系统性支撑框架具有政策依据、理论支撑、法治保障、实践基础。以六大自由为向度对香港、新加坡、迪拜和鹿特丹等国际知名自贸港分别考察与比较,深入阐述了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鲜明特征。谋划共建长三角自由贸易港的核心政策和制度体系,应当实施“特别授权法”模式,具体而言,要坚持“事权法治制度环境一体化”方略和路径,谋划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三角自由贸易港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谋划构建以六大自由为核心的三大政策和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全球共性制度、法治环境制度、特色产业制度。
陈利强的主题演讲率先提出了共同谋划建设长三角自由贸易港的思路和建议,得到了与会专家的好评。在现场提问环节,与会者就谋划构建长三角自由贸易港进行了探讨。来自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经济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意大利塔兰托港务局、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宁波大学海运学院的专家学者也在该平行论坛上作主题演讲。
会议间隙,我院浙江“一带一路”重要枢纽研究创新团队与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开展合作洽谈,围绕“港口和航运参与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这一主题展开了交流讨论。双方对港航一体化进程中的法治保障需求及主要难题、海事法律服务业发展重点及主要难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航合作重点难点等方面等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