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第一届学术月系列活动暨“一带一路”交叉学科沙龙第13期在我院举办。本次沙龙由《浙江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课题组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师汪珍主讲,作《浙江自贸试验区“三化”营商环境研究》报告。课题主持人、我院执行院长陈利强、课题组成员等参加了沙龙。
汪珍指出,持续优化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即是中央的要求和自贸试验区的使命,也是满足企业诉求、对标国际标准的需求。而当前自贸试验区“三化”营商环境面临着诸多难题,如“有效供给” 和“有效需求” 不足,可调配的资源优势不足,配套事权、立法权、制度供给不足,信息化、国际化程度不足等。在浙江自贸试验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下一阶段工作中,需着力消除配套事权不足、法治保障不够、制度创新碎片化的障碍(改、废、释工程),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全国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示范区,同时对标国际标准,助推大项目落地。汪珍表示,浙江自贸试验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的探索需着力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事权、法治、制度一体化”改革方略为基本指导,坚持“为改革修法”的核心理念,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的方法论;二是构建营商环境“评估机制、指标体系、行动计划三位一体”评估模式,打造营商环境评估“浙江自贸试验区模式”。
其后,在场人员对“三化”营商环境及《浙江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课题负责人、我院执行院长陈利强对汪珍的工作表示认可,并督促全体课题组成员快马加鞭,研制《条例》(修订)各章节。他建议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和系统方法,各自按照“问题-难题-命题”逻辑,紧紧围绕以下四大问题展开工作:一是各章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是什么?或有哪些?二是为什么这个问题或这些问题极具价值?必须解决?三是解决这个问题或这些问题的理论、路径和方法是什么?四是各章主要创新点是什么?对整个《条例》修订的“管用论”和“引领论”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浙江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的内部研讨已告一段落,接下来拟邀相关专家及实务人员等将于课题组共同展开研讨,进一步保证《浙江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扎根现实,持续推进。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