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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外入选浙江省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试点

发布者:  时间:2023-09-14 14:08:25  浏览: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首批14家“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名单,我校成功入选!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是国家推进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以深化协同育人为途径,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特色发展为重点,提高涉外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学校以加快建设服务新型国际关系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使命,不断深化“三地四域”战略布局,将“涉外法治”列为四大重点发展领域之“对外经济贸易”的优先发展方向之一。浙外“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依托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浙江省贸易摩擦应对研究中心等省级学术平台,积极谋划“涉外经贸法治”“区域国别法治”“涉外安全法治”“法治国际传播”四位一体战略布局,现阶段加快推进“涉外经贸法治”和“区域国别法治”两大战略研究方向。近三年来,学院连续举办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法治论坛和中国“一带一路”涉外法治高端论坛,持续举办“一带一路”涉外法治沙龙24期和“律师面对面”活动3期,连续两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研究》书刊两辑,现已在贸易救济法治、自贸区(港)法治、“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等核心领域彰显了浙外辨识度和学术影响力。

学校以积极加强高素质涉外法治急缺人才培养为奋斗目标,依托多语种、区域国别学、商科经贸、涉外法治等优势学科(方向),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关键领域”人才培养。在省内率先成立“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验班,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又精通法律外语,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高素质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承办2023年度浙江省“一带一路”涉外律师培训。

下一步,学校将以“复合型、国际型、应用型、创新型”(“四型”)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培养目标,加强与行业单位的深度协同,在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管理服务等多方面加强合作,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协同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实现涉外法学交叉学科、特色专业、优质服务三位一体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和高水平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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