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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条例修订课题组赴舟山开展实证调研

发布者:  时间:2021-01-07 14:45:55  浏览:

16日,继金义片区、宁波片区调研之后,浙江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课题组前往舟山,深入开展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实证调研。参加调研的人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盛玲、执行院长陈利强、党总支副书记杨立乾、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沈芳君、中心研究员李霞、办公室主任陈澄等浙江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课题组成员共八人。

为获取舟山建设自贸区建设的一手信息,尤其是了解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及其法治保障需求等,课题组参与了条例修订调研座谈会,与有关部门代表进行了座谈。参与本次调研座谈会的单位包括:自贸区政策法规局、自贸区综合协调局、舟山边检站、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市司法局立法处、市财政局税政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处、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海事服务处、舟山海关法规科、舟山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事务局等。

座谈会上,与会各单位代表先后作汇报,介绍了各单位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汇报主要围绕一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哪些改革创新经验需要入法;第二,哪些改革诉求需要通过《条例(修订草案)》加以满足;第三,制度创新涉及哪些需要调整的现行法规政策。课题组成员与各单位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局长陈华清结合三年来舟山建设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经验,聚焦油气全产业链建设遇到的障碍,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副局长冯必君强调条例修订要充分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经验,结合产业发展、充分展现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的最新思路,并且对条例文本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在充分了解各单位法治保障诉求的基础上,陈利强教授对本次调研座谈会做了总结并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一是提出并确认各单位各部门立法保障诉求清单,并阐明理由。二是积极向部门领导沟通汇报,垂直管理单位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沟通汇报。三是提升高度和站位,重点关注条例的目标和功能。

此次条例修订调研活动收获颇丰,后续课题组将赴杭州片区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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